该项是不受保护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男女双方结婚的,必须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婚姻才是受到该法的保护和承认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受国家婚姻法保护的唯一办法就是到民政机关领取结婚证,其他的习俗国家可能不干涉,但是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是不能依靠这些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