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的安全须知

2025-03-06 18: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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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宁波轨道交通所有车站进站需要安检,以确保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和杀伤性等危险品不被带入车站,以保障轨道交通区域的公共安全。至2014年6月,宁波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在20个车站均设有执勤室,并在望春桥站和鼓楼站设置了派出所。
地铁车站、车厢内禁止吸烟、饮食、随地吐痰,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设摊经营,张贴涂写,不按规定丢弃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吸烟,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派发印刷品等行为。折叠自行车安全包装后方能带入车站,除导盲犬外的动物也被禁止进入轨道交通系统。
若发现无人看管的行李、包裹或其他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请及时通知站务人员。若有物品掉入轨道,请联络站台工作人员,切勿擅自进入轨道自行取回,以免发生危险。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均装有摄像装置,用于运营指挥调度和安全监控。
车站内遇到危险物品等特殊情况,或发生紧急事故时,将通过乘客信息资讯系统(PIS)或广播告知乘客。乘客可依照亮起的出入口指示牌上指示的疏散路线离开车站。发生火警时,按动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并尽快通知车站工作人员。在火势尚可自行控制的情况下,按手提灭火器设备的指示使用灭火器。站台、电梯和车厢内设有紧急按钮,紧急情况下请按说明正确使用。若乘客在非紧急情况下擅自使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或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被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列车在隧道内发生事故,列车会驶到就近的车站进行疏散。若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隧道区间内疏散乘客时,乘客应该保持镇定,切勿慌张拥挤、擅自打开车门;留意广播,听从工作人员指令打开紧急疏散门。沿紧急疏散踏板进入线路,大件物品或行李应留在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