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不一定。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公证的,对于其他的遗产只需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不公证。相关部门会对公证有不同要求,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
一、法律定义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适用条件
公民去世以后,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 死者的婚姻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的内容可知,放弃遗产继承并无强制公证的要求,只要系继承人书面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此次民法典明确放弃遗产继承,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因为放弃继承意味着不参与遗产分割,是对自己权利的重大处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可三思而后行,同时也有助于避免陷入因遗产分割发生争议时的举证不能困境。
书面形式是明确继承人放弃本人部分遗产的具体方式,公证是书面形式的一种,自写《放弃继承声明》也是书面形式的一种,无所谓效力的高低。通常所说公证的效力更高,是因为从证据的角度讲,经过公证员公证的书面文件不需要专门证明是继承人本人亲笔书写的,公证员已经帮助确认了,而其他的书面文件,需要专门确认是否为继承人本人书写的,如果确信某份书面文件是继承人亲笔书写,则不一定需要公证。故是否公证遵循继承人自愿的原则。同时,特别注意放弃继承的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遗产处理后,已经接受继承的,无法再放弃继承。通常来讲,在被继承人去世前作出的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在遗产处理前都可以变更,是否放弃继承,以遗产继承时的意思表示为准。
——————家事法苑团队段凤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