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一个公司试用,试用期三个月,我干了两个月觉得不合适,不想干了,公司以试用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予开

2024-11-24 04:48: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合法的!公司的试用期就是说让新人去适应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如果新人不太适应公司的环境…可以提出辞职!到工资就能拿试用期的基本工资

回答2: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公司这样做不合法。应该按照最后一天工作日的工作天数*日工资来结算工资。

我举个例子,比如在6月6日是最后一天工作日,则6月份的6天必须按照6*每天的工资来结算工资。

回答3:

这样不合法的,试用期的员工也是要按照你做了多少天的工作来结算工资的。

回答4:

不合法可以告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