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里找我谈话说叫我找找工作,我还需要提交辞职报告么,不提交我什么时候能走呢?或者我提交辞职报告

2025-03-06 1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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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要是叫辞职报告,是你自愿离开离去工作岗位的,一般没有什么经济补偿什么的,要是你们经理辞退你那就不一样了,违反了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无过错辞退这个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还得给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就是根据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你应该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个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先看你当时签订的合同岗位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新岗位属于签订的岗位,你无权不去。比如,签订是管理岗,一开始你在财会做财务管理,后来又让你管生产,这都属于管理岗,单位做的没有问题。你最好的方法是协商解除,拿一比经济补偿,也就是一个月工资吧,多了也不会了。然后让单位给你办失业保险,如果缴费不满一年,同样也拿不到失业保险金。我的回答也许会让你失望,但作为弱势的劳动者,拿钱走人是最实惠的了

回答2:

如果 是你自己不想做了 主动提出离职 那么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交报告
如果 是你公司像你提出 因为合同没有到期 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必须对你有补偿

回答3:

要么等到合同结束,中间找一下工作,要么为非作歹,让他裁了你 这样你能拿到三个月的工资

回答4:

不能走哦,等公司辞退你,赔钱给你呀

回答5:

不要自己辞职,合同没到期公司就会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