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洗车店工作,我提前两天向老板辞职,老板说要在干一个月才能辞职,但我有急事办,他不结工资怎么办

2024-12-22 23: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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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的情形下,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30天是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保持生产经营连续性的期限。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三种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手续,让劳动者离职。

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损失。但工资是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结清工资与赔偿损失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放心的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一去一个准。。

回答3:

你们有没有签订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