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卫生院申请了慢性病医保在县级医学院能报销吗?

在乡镇卫生院申请了慢性病医保在县级医学院能报销吗?
2025-03-10 16:48: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申请报销。
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
参保居民自领取《慢性病就诊卡》之日起,凭该卡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补助待遇;未参保的城镇居民在当地社居委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可一并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最终也需经市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确认。
报销程序:
1、首先要在定点医院填写慢性病申请表,医院医保科盖章确认后到县医保中心备案,每年度12月20日至翌年二月底报销;
2、报销时需要带医保证、IC卡、平时就诊的病历资料、化验、检查等报告单,医院和药房的现金发票、费用明细单、处方等;
3、在县医保中心定点的药店购买治疗慢性病的相关药物可以报销;
4、门诊慢性病的报销额度与住院相同,按年度门诊费用现金支付超800元以上部分,扣除自费和先自付费用,按同等级住院比例报销;
5、报销期限一般为当年12月20日至翌年二月底,慢性病门诊的医疗费用是按年度结算的,不累加年度计算,与办理报销时的日期无关。

回答2:

可以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回答3:

我在乡镇办理的慢性门诊到县级医院买医导素能保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