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只是规定在子女未满18周岁前的抚养义务,故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已不再承担抚养义务。此外,法律的规定的义务教育只有9年,超过9年,已经不是义务教育了,此时,父母承担的只是道德上的责任,无法律上的义务。
法律分析
只要子女过了18岁之后就算是成年了,而父母也在也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也还在学校读书的,那么父母也还是要抚养,但这就只是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所以父母的抚养义务是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你正在上学期间,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反之则不能要求。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义务。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如果“子孝父慈”18岁的孩子仍然在上学,父母肯定是有义务管的。
但如果是父子、母子之间关系紧张,或孩子18岁已经不上学了,父母可以不给18周岁以后的孩子抚养费,起诉父母,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如果孩子还在上学或尚未经济独立无经济来源,父母仍有一定义务的,但不是必须的义务,不给的话,也是可以的
这不是说p话吗?几个父母会忍心抛弃儿子,还需要什么法律规定呢?笑死人,现在很多父母不仅养儿子,还承包结婚费用完了还养孙子。还需要啥法律规定,搞不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