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科目核算如下:(因为建筑企业适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如果你没有,可以到我的文库无偿下载)
第401号科目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工程施工费用,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等的建筑工程,管道、输电线路、通讯导线等的敷设工程,特殊炉的砌筑工程,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矿山掘进工程,以及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等的施工费用。其中房屋等建筑物工程施工费用,除了包括其本身的施工费用外,还应包括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费用以及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的试车费用,一般不包括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二、企业在施工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可根据本企业施工组织特点、所承包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而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应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5)间接费用(企业各施工单位,如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等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工程成本。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施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应付工资”、“辅助生产”、“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应根据工程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按月或按期结算已完工程成本。采用按月结算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应按月结算已完工程(即本月结算工程,下同)实际成本,借记“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或分段结算已完工程成本,借记“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按月或按期结算的已完工程成本,可根据期末未结算工程成本累计减未完工程成本进行计算。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是指期末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成本。
四、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
五、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帐,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第411号科目 工业生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如预制构件厂、机械加工厂等)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进行产品(包括代制品、代修品)生产所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
本科目是附属工业企业的专用科目。不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的车间或部门为工程施工服务所发生的自制材料、修理等费用,在“辅助生产”科目内核算,不使用本科目。
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运输队、材料供应部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在“机械作业”、“采购保管费”等科目核算,也不使用本科目。
二、附属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可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应分为:(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5)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以上1—4项),一般应直接记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不能直接计入的,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发生的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归集,月份终了时,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成本。
三、月份终了,企业应将本月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转入“库存产成品、代修品”等工业性作业,可将其实际成本直接转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等)设置明细帐,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第421号科目 机构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机械使用费”成本项目中,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三、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
1.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外单位、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以及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在月份终了时,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承包工程;
2.机械作业。
在明细科目下,再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帐,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第431号科目 辅助生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和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的现场制作、铁木件加工、固定资产管理、供应水、电、汽、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的辅助设备的搭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下属的生产车间、单位或部门,如机修车间、木工车间、混凝土车间、供水站、运输队等,如果实行内部独立核算,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在“工业生产”、“机械作业”科目核算,不使用本科目。
二、辅助生产部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可按生产的材料和提供劳务的类别确定。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人工费、材料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指为组织和管理辅助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三、发生的辅助生产费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月份终了,按受益对象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其中对外单位提供的部分,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本单位专项工程提供的部分,借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本单位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管理部门等提供的部分,借记“工程施工”、“工业生产”、“机械作业”、“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辅助生产部门在产品的实际成本。
五、本科目应按车间、单位或部门和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帐,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