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房产证要加继母名字。需要子女同意吗?

2024-11-24 03: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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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子是你父亲和母亲(不论是否过世)共有,还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的话,你母亲有一半,如果过世,这一半由你父亲,和子女均分,所以子女也有一部份房产所有权。

如果情况如上,要加那个继母的话,是需要子女同意并授权的。

如果是你父亲个人财产,则不需经你们同意。

回答2:

1.房是属你父亲个人财产的情况:
他和你继母,结婚时,没有作婚前财产公证,则属婚后共有财产。他有权对房子做赠送处理,无须知会他人。

2.房子属你父,母(无论生死)共同财产的情况:

如果你母亲在世,须通知你母亲。如果不在世,则应通知子女。因为,子女和父亲共有,原属于母亲的财产。

回答3:

需要的。因为你是他们的孩子,他们应该征求你的同意,不过不是全部,50%就好。否则你父亲一定会怕引起家庭纠纷的,放心吧。

回答4:

不需要征求你的意见,你父母离婚,财产直接继承人是你父亲,你父亲带上你继母再带上房产三证,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去房管局办理一下就可以了。

回答5:

当然需要了,问问也是好的。这体现了你的父亲是否尊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