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不知你是否属于自诉的范围?
楼主这问题不大清楚,我也只有揣摩着你的意思来回答了。刑事自诉的范围非常小,就我认知的只有家庭暴力是自诉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发生家庭暴力之后,你要自己提出要告,法院才管,公诉机关才会出面。像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之类的刑事犯罪,都是公诉机关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民事赔偿的再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既然已经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了问题,那么除非故意伤害达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刑法的原则是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可以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法律关系完结并不必然导致另一个法律关系终止。
当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