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毕业生户口回原籍的报到证盖章问题

2024-12-26 1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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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干部身份证明;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办理《报到证》的程序
(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
(2)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
(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
(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
(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义书》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