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不管是谁提出的分手,只要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
男方带着证据,提出要回给女方的彩礼,女方应该返还。
【3】如果不返还,男方可以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
法院会支持男方诉讼请求的。
根据法律的执行细则,如果没有正式登记结婚,只是按照习俗办理了订婚 上门等,男方赠送的大量现金贵重金银饰品等,是要返还的,这个和性关系没有关系,发生性关系肯定是双方自愿的,不能和彩礼挂钩,具体返还金额是两家协商决定甚至法院调解决定。
退婚是依法女方应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