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吗?具体怎么办理?

医保卡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吗?具体怎么办理?
2024-12-17 06:32:4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生育险应该怎么报销?

回答2:

可以报销,详细原因如下: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1.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2.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3.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4.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1.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回答3:

医保卡不能报销生孩子的费用。生孩子有单独的生育险

回答4:

01
住院报销流程:
把您生孩子所有的资料全部收集。生完孩子的第二个月,就可以把材料交到单位的人事部了。例如,宝妈在8月份生完孩子,10月份把材料汇总上交即可,9月份不用着急,因为9月份可能医院的资料还没有和社保局的资料完成对接,是暂时无法报销的。

02
单位给你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收据按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拿到社保局去报销。

03
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单位收到钱后,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手中。

04
生孩子住院的钱,可以实时结算,也可以后期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包括正常生育分娩住院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

05
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06
男职工陪产假时间:
按规定,女职工生育,若女方未达到晚育年龄,则男方享有3天陪产假;如实行晚婚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陪产假10天,且都是带薪假。如果公司不给陪产假或陪产假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07
宝妈报销所需资料:
1、宝妈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2、生育服务证(红色的,通过街道发)。
3、孩子的出生证,学名是出生医学证明。
4、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没有的话可以到医院补)。
5、医院的原始收费凭证。
6、医院的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每张收费单据上写着中药、西药类的,一定要有医院的药品明细单,没有单子是不能报销的,金额也必须完全一样,差一分钱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