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个人财产转移到国外有何规定?

2024-12-21 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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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规定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的规定:

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外国公民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以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涉及向台湾地区的个人财产转移可比照使用本办法。

二、转移财产的规定:

1、转移20万以上:

为了防止大量个人财产转移可能导致的国际收支风险,《暂行办法》要求超过一定金额(等值20万元人民币)的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申请、分步汇出”,同时根据申请金额设置分层审批。

此外,在非常时期,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限额、汇出频率等设定进行调整。

2、转移50万以上: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统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对申请金额低于等值50万元人民币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审核办理;超过等值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的,由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扩展资料

我国个人财产转移主要有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

1、关于移民转移的规定:

申请人办理移民转移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办理继承转移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以代为接受申请材料。

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对于金额较小的移民转移,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2、关于继承转移的规定:

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由申请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总金额在等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批。经批准后,所在地外汇局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超过上述金额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所在地外汇局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的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我国对个人财产转移到国外有何规定?

回答2: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移民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以下简称继承转移)。 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第三人有权益的争议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申请人办理移民转移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管理分局、外汇管理部(简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办理继承转移需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心支局可代为接受申请材料。 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财产。(对于金额较小的移民转移,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经批准后可一次性汇出。 从同一被继承人继承的全部财产变现后拟转移出境的,必须一次性申请,可一次或分次汇出。继承人从不同被继承人处继承的财产应分别申请,分别汇出。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由申请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申请办理移民转移,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移民转移的原因;财产收入来源和财产变现的详细说明等。 2.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移民财产对外转移申请人情况表》。 3.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移居外国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内地户籍注销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者特区护照。 5.申请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存款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6.申请转移财产所在地或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 7.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相关财产权利证明应按照国家有关公证规定进行公证。 申请人申请办理继承转移,需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继承转移的原因;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被继承人财产来源和变现的详细书面说明等。 2.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外汇业务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应当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或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回乡证或护照。 4.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和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证明或凭证。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总金额在等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批。经批准后,所在地外汇局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复函和核准件,申请人持核准件到当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的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回答3:

规定,转移国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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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29日凌晨,2018-19赛季西甲联赛首回合国家德比战罢,最终巴萨在主场5-1大胜皇马,赢下了这场焦点战。一场5-1的比分,将再次给国家德比的恩怨史上填上浓重的一笔。但这样悬殊的比分,也绝非真实实力的差距体现。因为这是一支更衣室最混乱、战术最凌乱的皇马,遇到了一支队内最团结、战术最务实的巴萨。

回答4:

我专业负责做移民财产转移,继承财产转移及外籍财产转移,每年操作很多案例。
关于移民财产转移(即出卖人买房时是房子所在地户籍居民,卖房后申请财产转移时为境外永久居留权、外籍或港澳台永久居民身份)
需要提供房子所在地户籍身份证、户口本(户口已注销的提供注销证明)及境外身份证明材料等;
敲黑板:
a.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提交申请,20个工作日出具批文。批文当日开立领取生效,有效期15个自然日(也就是说15个自然日内要完成购汇转账,过期无效)
b. 可购汇转账最大金额=网签价格-出卖人应缴付税费金额(个税,增值税)没有缴税的部分无法转移。所以交易过程中网签价格的确定至关重要。
c. 移民前必须是申请地户籍居民(比如北京房产在北京申请,那申请人移民前必须是北京户籍
d. 拿到批文后可一次性将售房款汇至海外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