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通过买卖转移房屋产权(包括直系亲属关系或非直系亲属),需缴纳以下税费:
一、营业税:农村 (住宅用地在郊区及县城以下)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宅用地每户不超过60㎡的(住宅用地在城市及县城镇的且每户不超过50㎡的)免征营业税;其他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是5%。
二、城建税按营业税税额征收7%;
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税额征收3%;
四、堤围费根据房屋买卖成交价计征0.12%
五、个人所得税:若纳税人该拟转让自建房符合“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条件的以其转让收入减除买卖成本(包括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若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个人所得税按纳税人住房的2%核定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去相关部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