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多少?

2024-11-24 1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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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对债权人就清偿债务上的连带关系。除非你有明确你担保的数额,否则需要为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内部份额的确定标准如下:1. 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2. 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3. 平均分担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回答2: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通过并正式施行,侵权法中专门有一章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由此明确了如果车主没有过错,就不用再承担赔偿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将交通事故中车主责任确定为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回答3:

他如果是偷开车的,就由他承担责任,与你朋友及公司无关。

回答4:

如你表述,车主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