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理表和接受案件回执单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的具体文件有那些内容
2024-11-29 17:48:2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概念不同

刑事案件受理表是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时的登记表,是公安机关自己留存的表格。

接受案件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执单。

2、受理单位不同

接受案件回执单由地、市公安机关按公安部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由县、市公安机关回执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各受案单位。

刑事案件受理表由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时填写登记表,公安机关自己留存表格。

3、留存单位不同

刑事案件受理表由公安机关自己留存表格。接受案件回执单由当事人留存。

扩展资料:

刑事案件受理表由四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标题和案号;

二、双方的基本概况。控告、检举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报案方式、住址、收案时间;犯罪嫌疑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住址、职务。不能漏项或简写;

三、揭发、检举的事实摘要。按控告人、检举人提出的材料的顺序,从中“摘”出“要”点,写出简短、连贯的复述文字;

四、结论。承办人、领导意见应写具体,处理结果要写结论性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回答2:

  刑事案件受理表和接受案件回执单区别:
  《刑事案件受理表》是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时的登记表,是公安机关自己留存的表格。
  《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规定:《接受案件回执单》由地、市公安机关按公安部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由县、市公安机关回执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各受案单位。报案人及其家属凭《接受案件回执单》,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查询该案是否立案或者是否已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

回答3:

回执单是给当事人的 受理表是在公安局的 感觉好的话,可要投我采纳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