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支部怎么建立?

2024-11-26 0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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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党支部成立流程:

1.请示:非公企业向所在地党工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和相关材料。

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工委。

3.批复:所在地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呈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报告给所在地党工委。

5.批复:所在地公委审查企业党支部所呈报候选人资格后,同意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

6.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7.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

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所在地党工委审批。

10.所在地党工委书面批复。

11.刻制支部印章,持所在地党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拓展资料: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回答2:

企业党支部成立流程:

1.请示:非公企业向所在地党工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和相关材料。

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工委。

3.批复:所在地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呈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报告给所在地党工委。

5.批复:所在地公委审查企业党支部所呈报候选人资格后,同意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

6.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7.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

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所在地党工委审批。

10.所在地党工委书面批复。

11.刻制支部印章,持所在地党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拓展资料:

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在社会基层单位中发挥核心作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50人以下的基层单位,都应当设立党支部。

回答3:

  企业党支部成立流程如下:
  1、请示:非公企业向所在地党工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和相关材料。
  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工委。
  
  3、批复:所在地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呈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报告给所在地党工委。
  
  5、批复:所在地公委审查企业党支部所呈报候选人资格后,同意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
  
  6、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7、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
  
  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所在地党工委审批。
  
  10、所在地党工委书面批复。
  
  11、刻制支部印章,持所在地党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回答4: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公司法》里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讲,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单位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设党总支;超过100人的可建立党委。你的公司若要成立党组织,需要向你的主管部门党组织申请,如无主管部门可以向辖区内党工委申请,如区委、街道党工委。党组织领导成员的职数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党员人数及企业规模等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党委委员5-7人,总支委员3-5人,支部委员以3人为宜。

回答5: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基于上述规定,建立企业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当由企业内相当于县、团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凡有三人及以上正式党员,经企业内地方党委批准后,即可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成立后,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企业上级党委决定。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做出具体决定。在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7人组成。不足10名正式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或配1名支部干事。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一般应按照党员的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党的小组。干部党员要和非干部党员一起编组过小组生活。

  参考资料:《党支部工作问答》,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