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看的是5/12+1/8=10/24+3/24=13/24,第二天看了全书的13/24。
1/8+5/12=13/24
十二分之五加八分之一等于二十四分之十三
因为第一天和第二天的“单位1”相同,所以第一天看了全书的10/24,第二天比第一天多看了全书的3/24,所以第二天看了全书的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