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是公告送达。这是法院给当事人送达的最后手段。法院可以当面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这些办法都不行就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法院就可以开庭审理。原告不来就视为撤诉,被告不来就缺席判决。公告送达就一次。
起诉公告就一次,公告期过后,就视为送达。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审理,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情况下,起诉不用公告送达,只有当被告方下落不明时才适用。
公告送达一般只送打一次,公告期满视为已送达、
至少三次:1、送达起诉书的材料;2、送达开庭传票3、送达判决书
公告送达一次,对方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