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身份证向拘留所提出会见申请,只要符合下列规定一般会安排会见的。
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1、“被判拘留14天,说其中一个伤的稍微严重一点”:
(1)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2)对方伤到什么程度?是否构成轻伤及以上?
2、“家属或者朋友能不能被探视”:
(1)如果是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探视。
(2)如果是刑事拘留,不让探视。
(3)如果对方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应是刑事拘留。
3、“这种算不算以后就定案了,只关14天就放了,还有没可能被继续关押?”:
(1)如果是不构成轻伤及以上、只是轻微伤:只是行政拘留,关14天后就不不会再继续关押了。
(2)如果是构成轻伤以上、是刑事拘留:拘留到期后还有可能逮捕或判刑,有可能继续关押。
(3)从你所说拘留确定为14天看,很可能是行政拘留,再问一下对方是否只是轻微伤就清楚了。
4、“被伤的人的医药费需要朋友负担吗? ”:要,除了医疗费(不仅是医药费,还有检查费、门诊费等其他费用),还包括对方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
如果因为打架被治安拘留15天,可以到拘留所探视。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应该是行政拘留吧,可以探视的。
应该不会继续关押了。
当然需要你朋友负担相应的了,
1、这样简单的治安案件,何况已经做出处罚了(即拘留15天),所以作为家属、朋友,可以探视。
2、已经做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就是处理过了,以后不会再关押,除非又发现了新的问题。
3、看派出所是怎样处理的,一般会要负担对方的医药费,具体数额双方协商或者民警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