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要给其家属精神赔偿吗?

2024-12-28 0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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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赔偿金额根据各地经济情况不同,在2万至10万不等。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死亡,主要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用,救助费用,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用,需要抚养 赡养人员的费用,精神抚慰金等。
第三,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一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