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由国家教育部或者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是非常强的,是不得随意涂改和任意删除其中内容的。否则,该毕业生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可以再写一个补充协议或是在划过的地方捺指印
经三方同意后可以有效 但须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