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一般来说如果她没有你们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如有第三者等,一般一审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这种情况女方过六个月以后再次提出的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所以,如果结婚后任何一方想离婚,就肯定能离。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建议在第一次诉讼的时候,反思一下对方请求离婚的根源,查查你们感情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解决它,才是正确的。至于孩子嘛,如果你想要,一般两周岁以上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但是原则是要有利于小孩子的成长,包括经济因素,环境因素等。
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分裂。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如证据证明你们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解的地步,夫妻感情破裂,那是会判决离婚的,只要女方有正常的生活来源,那么孩子一般随母。
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就向法院提供你们仍然有感情,矛盾是可以化解的证据,如果不得已离婚,你想要孩子,那就证明你能比女方更好的照顾孩子,女方经济收入少,或者收入不稳定等,或者女方工作繁忙,没空照顾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教育,
那就要看女方的证据了,如果她的证据能证明你有过错而且这个过错已经使得夫妻间的感情达到了不可弥合的程度,你就是不同意也没用的。
没有恰当的离婚理由,法院是不会判你们离婚的,除非你或你的家人对待她确实有很过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