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公民国防权力包括:
1、义务登记:依法进行征兵登记,服役或参加军事训练。
2、参军入伍:自愿加入武装部队,为国家服务。
3、参加民兵组织:在适当情况下,参加民兵组织,为国家和社区安全做出贡献。
4、参与国防教育:接受国家组织的国防教育,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防意识。
5、支援国防建设:积极支援国防建设,为军队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支持。
6、监督国防工作: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监督权,监督国家的国防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害。
想要行使这项权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参军入伍:如果年龄、身体条件符合条件,可以主动报名参军入伍,为国家效力。
2、预备役:有些公民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服现役兵役,但可以参加预备役的训练和演习,在必要时响应国家的征召。
3、支持国防建设:公民可以积极参与国家的军事训练、装备研究等活动,支持国防建设。
4、保卫国家安全:公民可以关注国家安全形势,发现并举报涉及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为国家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