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地处闽粤交界区域,属于福建省最南端。晋义熙九年(413年)起,诏安属义安郡绥安县地。
隋开皇十二年(592年),绥安县并入龙溪县,诏地遂属龙溪县。
唐垂拱二年(686年),析龙溪县南境故绥安地置漳州并立漳浦县、怀恩县,诏安地遂属漳州怀恩县辖。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怀恩县撤销,地入漳浦县,诏安地遂属漳州漳浦县。
宋称南诏场。
元设南诏屯田万户府。
明嘉靖九年(1530年),从漳浦县析出二都、三都、四都、五都建诏安县,治所设在南诏(镇),隶属漳州府。
诏安县在民国时期先后属福建西路、汀漳道,又直属省,又先后属省第六、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9年12月诏安解放后,先后属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龙溪区、龙溪专区、龙溪地区;
1985年5月起,属地级漳州市。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名单,诏安县在其中 。
二、文化
诏安古老的土著文化,由于受中唐以后源源南下的中原文化影响,加之地处漳潮之交,对两地文化兼承并蓄,逐渐演变发展。宋代陈景肃、吴大成等学者在渐山结庐讲学,留有诗作传世。明代叶亹、沈鈇、吴朴等著述甚多,沈起津以书画著名。清代地方文化富有特色,道光至光绪年间沈锦洲等书画名家形成诏安画派;诗词创作繁荣,有谢浣湘等名诗人;境内有潮剧、广东汉剧等剧种;民歌、民乐、灯谜等民间文艺十分发达;还有全国独具一格的铁线木偶戏。民国出现公共藏书、创办报刊、新美术创作和电影、话剧等新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