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米高厂房,没有长、宽无法计算是几类建筑,但依据经验应为二类建筑,根据2类建筑算保护范围则25m避雷针可保护28远的被保护物,但被保护物不得高于1。7m,30m
高避雷针可保护28远的被保护物,但被保护物不得高于2。3m,(楼顶必须做好避雷带、避雷网,并切实可靠接地,避雷带/网的平面可认定为基础平面,否则以大地为平面那根本不用算了。)
具体计算或画图见GB50057-2010附录D《滚球法确定接闪器的保护范围》
其实你有个误区,即为何要装避雷针,避雷针保护建筑的位置;为何完善避雷带,避雷带的保护位置?你更加清楚避雷针又是引雷针的矛盾吗?
还有,你着重了避雷针,但接地状态如何?共用地极的连接如何,这些对于民建更加重要,但你恰恰疏忽了。
民用建筑的着雷点一般在角位,例如飘的屋檐,你的防雷带注意连到那些地方就稳妥。假如天台没有高出的建筑物,例如太阳能热水器,你完全不要立避雷针。
要测地阻,将立柱和混凝土的地下圈梁钢筋连起来到地极,做好等电位板,将进屋的电力,弱电地连接起来才是最稳妥的安全系统。
别以为避雷针能解决一切问题。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