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算侵权,商标是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就商标相同近似的判断,是以普通消费者能否区分开为依据的。遇见奶牛的奶茶店中,奶茶店不具有显著性,属于行业的通用名词,消费者并不能够有效区分,容易引起误导。
商标侵权(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近似是商标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若是“遇见奶牛”这品牌已经存在,而且从事的方向与饮品相关,您选择“遇见奶牛的奶茶店”商标,就有可定能因近似商标而造成侵权。可以更换关键词修改一下,如“遇见”改成“邂逅”,字词重新组合调整。另外,注册商标之前,建议做一个近似商标查询,可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是:1、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个人认为“遇见奶牛的奶茶店”与“遇见奶牛”存在相似,如果都是奶茶店的品牌话容易造成混淆,容易被认定为侵权。
个人建议,请参考!
如果人家注册了,这个名称
完了注册的商品是替他人推销
你就不能再用,商标是有专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