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公式是:实际GDP/ 人口。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核算期内(通常为一年)实现的生产总值与所属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比值(当前流动人口成为全国或地区经济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决不能忽视,故用户籍人口作为比较指标是不科学的)。
扩展资料
国内生产总值减去固定资产折旧就是国内生产净值,即国内生产净值包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和劳动者报酬,上述三者基本上能反映最终的成果和服务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国民收入(National Income)是反映整体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因此常被使用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中,亦是国际投资者非常注视的国际统计项目。反映国民收入的两个主要统计数字是本地生产总值(GDP,即国内生产总值)及本地居民生产总值(GNP, 即国民生产总值),前者计算一段特定时期本地进行的生产,而后者则计算本地居民的总体收入。
两个统计数字都涉及生产的概念,是指投入资金、劳力及企业精神的结果,所以纯从资产价格变动而取得的利润并不计入。另外,关于本地居民是指所有以该国家或地区为经济利益中心的个人及机构,与其国籍及资金来源地无关,所以本地居民亦包括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的外来劳工及外资分公司。
人均GDP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以某地区一定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现价)除以同时期平均人口所得出的结果。例如,2001年,初步统计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为28175700万元,年平均户籍人口为1112万人,那么,人均GDP=28175700÷1112≈25338(元)/人,折合成美元(年平均汇率8.276),即25338÷8.276≈3060(美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