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技术的一项应用,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根据《电子签名法》十四条,可靠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需要符合“可靠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真实身份)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由电子签名人控制;(真实意愿)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签名未改)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原文未改)
因此,如果一个电子签名/盖章可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并且文件或签名篡改后可被发现,那么他就是一个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其中,真实身份和真实意愿,是通过身份认证及意愿认证操作来确认的;签名未改和原文未改,是通过数字证书、时间戳、加密算法等电子签名技术来实现的。
①、真实身份:用户在使用电子签名之前需要确保线上线下身份一致,通过人脸识别、银行四要素等进行身份认证后,颁发代表网络身份标识的数字证书,只有本人操作方可认证通过。
②、真实意愿:身份认证后,每个用户有独立的数字证书。每次签署需要用户做签署确权动作,比如刷脸、短信验证、签署密码等完成签署确认。
③和④原文未改、签名未改:综合应用RSA、SM2、SHA 256、SM3等密码算法,符合PADES标准,引入时间戳,确保签署内容和时间固化,达到原文防篡改和签名防篡改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条规定的,合法合规的电子签章具有法律效力,即符合下列条件: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1、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章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电子签章受到法律保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电子签章有着防止篡改的特点,使得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更加深刻。电子签章以电子签名技术为核心,满足《电子签名法》中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准记录签约时间的要求,具备极高的法律效力,被全国多地法院和仲裁机构所认可。
3、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还体现在电子签章技术上。电子签章并不是电子化的签章图形,它的本质上电子签章的合法有效性是依据这个图形的背后支撑,即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数字证书、时间戳、数据存证技术等组合而成的可靠电子签名技术。一般来说,第三方电子签章系统会制作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电子公章、电子合同章、电子法人章和电子个人私章,并且可以为这些印章匹配可靠的电子签名,使得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更加得以体现。
可靠的、有效的电子签章是与传统的签章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正是因为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足够明显、安全,所以电子签章的使用在企业之中越来越流行。同时电子签章还能够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电子合同是《合同法》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但由于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涉及到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其中最核心、也最重要的是电子签名技术。 这里说的电子签名是一串数据或代码,它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有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签订的电子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定义如下,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因此,为保障电子签名的可靠性,用户最好在有强大技术保险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合同的签订,使用具有防篡改、可识别文件签署人身份和签署时间的数字签名技术来签署合同,保证合同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合同签署的安全性。
根据《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线下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13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而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它是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也就是说,满足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四个要素,电子签章中的工作就具备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