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离婚了,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法庭把孩子判给了我,老公却执意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2024-11-24 11: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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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首先,关于双方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尽量本着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就不是以任何一方的个人意志转移的了,因为法院必须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当事人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审判依法搜寻证据。以下是法院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审判依据:以下是相关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回答2:

有,你不会想连别人住的地方都霸占吧

回答3:

可以自己和老公说,或者找亲属朋友帮忙劝说,实在不同意的话,申请法院执行。

回答4:

你的老公很喜欢你的女儿吧,其实孩子跟谁在一起都行,只要你女儿过得舒服,离婚后,不是夫妻也改变不了你们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又可能你的老公本不想离婚,想用孩子留住你呢,年轻的时候不一定谁做的都对,两人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不必太计较对错,女人再找也不容易,能和好更好的。

回答5:

可以提请法院执行。法院会派警察执行。如果不给你,就可以拘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