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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怎么是05、06年过期的数据???
银川市决定从2008年起,将全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调整为24%。其中单位由14%调整到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其他类型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全市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3%,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银川市根据自治区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核定。如参保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银川市社保局将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