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签完和解协议后病情加重是否可以推翻以前的协议,医疗纠纷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在整个过程中,如果相关细节没有被注意,可能得到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和解协议可以撤销。但您的问题比较简单,没有办法提供精准的解决建议,以下处理方式仅根据您问题提供信息作出,供您参考。
首先您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您签的这个和解协议有没有经过法院诉讼?
这个问题关系到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效力问题,
(1)如您之前是在向法院起诉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会形成书面的调解协议,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属于生效的法律文书,除非有足以推翻协议内容的情况出现,不得在就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再行起诉,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一事不再理。
(2)如您之前并未向法院起诉,属于私下与医院达成了协议,属于民事协议约定,这个协议是作为证据使用。如您存在被胁迫、被欺骗等情形,或是对协议内容有了新的主张,可以就这一协议向法院起诉。但在一般司法实践中,除非您的协议存在胁迫、欺骗、明显不公平事由,如果仅仅依照不同意协议内容这一个理由,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2、您之后做的两次手术,花费20多万元的问题,如果您想就这20万元向医院再行主张,注意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1)之后的这两次手术与之前手术有关联,也就说说是因为相关后遗症或是遗漏、隐瞒病症产生。
(2)在医疗纠纷中,很多后遗症、并发症的主张比较困难,您需要准备这两次手术的诊断证明、手术等相关证明。
3、在您之前签的这个协议中,有没有就后续如有治疗,费用谁负担的约定?还是您签的是一个简单格式协议?
如果您和医院真的后遗症、并发症有过约定,或是约定收到赔偿款后不再就一事再向医院主张,这个条款是否一定无效,也要看您能不能证明这个条款显示公平。
4、您说的医院骗签协议是否真的存在?您是否能提供材料证明医院骗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给予被欺骗产生重大误解而签署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您作为被欺骗的一方,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5、时间问题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申请撤销,或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具体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您好,一般来说,既然双方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就应该履行。是否能够解除,需要:1、看合同如何约定。2、尝试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原协议。3、在诉讼时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