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娱乐业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指连续12个月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原规定:
娱乐业营业税税率:5%-20%。
一、定义: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二、税率: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电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三、计算方法:
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