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要承担责任,本人不负责任”,请问这是哪部法律规定的?

2025-02-24 02: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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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这并非法律的明文规定,但从法理上讲,理应如此。身份证作为证明本人身份的凭证,审查部门有义务审查是否本人,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并不意味着获得他人授权从事某事。

回答2: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回答3:

公安部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