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要本人或者委托别人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不要的那个,一般建议保留长期使用的那个身份。如果主动去申请办理注销双重户口,不会受到处罚,户口都注销了就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了。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每个公民是不允许有两个户口存在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但是否涉及到犯法,要看双重户口是怎么取得的,且有没有利用其中一个户口做违法的事情,如两个身份各结一次婚,那就犯了重婚罪,毕竟结婚的都是同一个人。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当下,公安机关全面清理双重户口,所有的违法户口信息都将无所遁形,有双重户口的,亿创的户籍老师建议主动到派出所申请注销虚假的信息。可以注销一个户口,虚假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虚假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两个户口信息均为同一人,有了这份证明,可以更改相关个人信息。如果两个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以到其中任意一地户籍管理部门的上级去举报,比如说县级公安发的户口薄,可以去县公安局信访举报,也可以去市公安局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双重户口要本人或者委托别人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不要的那个,一般建议保留长期使用的那个身份。如果主动去申请办理注销双重户口,不会受到处罚,户口都注销了就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了。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每个公民是不允许有两个户口存在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但是否涉及到犯法,要看双重户口是怎么取得的,且有没有利用其中一个户口做违法的事情,如两个身份各结一次婚,那就犯了重婚罪,毕竟结婚的都是同一个人。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当下,公安机关全面清理双重户口,所有的违法户口信息都将无所遁形,有双重户口的,亿创的户籍老师建议主动到派出所申请注销虚假的信息。可以注销一个户口,虚假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虚假户口注销证明,证明两个户口信息均为同一人,有了这份证明,可以更改相关个人信息。如果两个户口不在一个地方的,可以到其中任意一地户籍管理部门的上级去举报,比如说县级公安发的户口薄,可以去县公安局信访举报,也可以去市公安局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1、办理:双重户口注销一个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
2、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3、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由派出所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