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发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即成立、生效,但对于不具有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口头承诺在法律上无效;书面协议如果没有公正或者财产没有实质转移可以撤销赠与,俗称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