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处对象的名义骗走价值六千元的手机算诈骗吗

2024-12-20 01:01: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以处对象的名义骗走价值六千元的手机,已经达到立案标准,可以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诈骗价值3000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遇到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答2:

算诈骗

回答3:

说不清,人家可以说你自愿的

回答4:

看你态度,不一定算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