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已经付了首付款,但银行贷款批不下来怎么办

2024-11-26 11:52: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换家银行试试看、想办法补齐贷款、找担保公司等。

  1. 换家银行试试看:一家银行贷款批不下来,不妨换一家银行再试试。不同银行额度不一样,审理的流程可能也有差别,这家不行,说不定在别家银行就可以过了。另外也不妨找开发商帮帮忙,毕竟没有交齐尾款,开发商估计也会着急;

  2. 想办法补齐贷款:先和银行确认一下为什么贷款批不下来,如果是本人的征信或流水问题,问问看能不能再补齐流水。有些银行可能还会提出购买一些理财产品以增加信用。建议还可以有通过其他资产或存款证明来提高信用,另外也可以增加首付款比例减少贷款的金额的方式,然后再向银行申请一次;

  3. 找担保公司:如果你确实想要这个房子,而自己也没有办法补齐剩下的贷款,可以尝试找一些靠谱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可以先帮忙把款贷给你,但是担保公司会产生许多额外的费用,包括手续费、担保费、利息费等等,而且也存在一定风险;

  4. 如果上述都没能解决你的贷款问题,不少人开始担心,那我的首付款怎么办,开发商能全款退回给我吗?这就要看当时的合同上面怎么规定了。一般情况下,因为你本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而导致贷款不批的话,开发商是有权利收取你首付款的违约金的,然后剩余的款可以退回。

回答2:

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贷申请被拒后再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被拒不是因为信用的问题。如果是因为信用被拒的话,再申请贷款将有一定的难度;

2、如果是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的话,第二次申请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后,通常可以通过贷款;

3、具体的还要结合当下的房贷市场、政策等决定。 贷款不批,违约注意事项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

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

以上内容参考 湖北法治网-【微普法】房贷批不下来,首付款能退吗?

回答3: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分情况来处理:如果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此时买卖双方只能双方耐心等待放款;如果贷款没有通过审批,买家和卖家可以协商如何支付尾款的问题,如果买家确实无法支付尾款,那只有按合同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了。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是否违约情况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若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的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答4:

按揭办不下来怎么办?
在实践中,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首付交了,贷款批不下来可以退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总之,提醒大家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认真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采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认真了解申请银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与开发商签约时,要仔细阅读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条款,弄明白条款的法律意义。最后还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这样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贷款不成出现纠纷时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了。

回答5: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差别是我是卖房的,买家所有的手续都办完了,钱就是打不下来,昨天去问了,说是银行没有放款额度。这是我这几年第一次见到有银行年初就没额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