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规定日期,但仅限于不超过一个月。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15号发工资,就相当于是压了你半个月的工资,发的是你上个月的1-30号的工资!这个应该在上个月月底发的,但是放到了次月15号,所以是压了你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发!现在很多企业都是这样的
一般是,但是事业单位国家单位是每个月当月工资月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