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资料。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需要办理“三级证明”,即你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县级计划生育局所出的婚育证明。
准备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子女情况,两张一寸的彩色近照。
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一般都应该是到户籍所在地开具,并且现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是只开女的,男的要开的话是户籍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
一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到居委或者单位开具未婚证明之类的)一寸照片一张,婚后子女情况说明(一般分初育,未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