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企业名称权、商号权、字号权还是商业名称权,都是从商标与我国企业名称组成中最能体现企业名称区别功能的部分之间的冲突,即我国企业名称中的商号(字号),严格地说,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商标与企业名称是不可能发生冲突的。概念上的混淆,反映出理论界对这两权认识的模糊,审判实践中由于现行立法上的缺陷使得两权冲突的案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更多有关专业商标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或者更多服务,请登录www.shewentm.com或者致电010-8268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