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身份证的换领流程

2024-12-16 0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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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2)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3)公民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4)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5)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新证。

回答2:

换领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
二、是证件损坏或登记项目、相片无法辨认的;
三、是公民需要变更证件上登记项目内容;
四、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五、是自愿更换居民身份证的。
目前对要求减免制证工本费的群众以及姓名含有冷僻字的,暂不受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手续,有关规定另行下发。对仍存在公民身份号码重错、户籍登记“内外”不一致的群众,要进行变更、更正后,再受理二代证申领手续。对户口地址已不存在的空挂户口人员,具备迁移条件的,应依法在常住户口地登记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使用非接触式IC卡芯片作为“机读”存储器。二代证芯片采用智能卡技术,内含有RFID芯片,此芯片无法复制,高度防伪。优点是芯片存储容量大,写入的信息可划分安全等级,分区存储,包括姓名,地址,照片等信息。按照管理需要授权读写,也可以将变动信息(如住址变动)追加写入;芯片使用特定的逻辑加密算法,有利于证件制发、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增强防伪功能;芯片和电路线圈在证卡内封装,能够保证证件在各种环境下正常使用,寿命在十年以上;并且具有读写速度快,使用方便,易于保管,以及便于各用证部门使用计算机网络核查等优点。
(二)证件信息的采集和传输采用数码照相和计算机技术,可以缩短制证周期;
(三)证件制作和生产管理采用计算机监控,可以严密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证件信息的存储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既可实现全国范围的联网快速查询和身份识别,也可以进行公安机关与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网络互查,能够有效利用人口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管理。 政策规定
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件的有效期限为十年、二十年、长期。16—2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26—45周岁的公民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公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具体计算
根据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常住人口管理信息规范〉行业标准的函》(公技监〔2004〕3号)中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起始日期是指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的日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计算方法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81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引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3.27—2014.3.27。公民出生日期为闰年2月29日的,在计算周岁时,遇到非闰年以3月1日为满周岁。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92年2月29日,该公民满26周岁的日期为2018年3月1日。又如: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81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2月29日,该居民身份证引的有效期限应为2004.2.29—2014.3.1。16周岁以下公民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在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经受理审核无误后,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名后,而后转入人像采集,进行制证工作程序。

回答3:

第二代身份证换证自助流程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