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3月24受伤.前两天工伤结果下来.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现在结果不满意.复查现在手的情况结果如下

2025-02-25 1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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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的相关规定,我个人感觉伤残等级确实低了,应该在九级伤残比较合理。但是,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鉴定组的医学专家可能有自己的鉴定标准。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