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自你劳动合同到期以来,公司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事实劳动关系得以延续。企业有两点违法行为。1.企业未提前一个月进行合同续签与终止。2.合同到期后,企业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种情况,可以依劳动者的意愿及企业协商结果而进行处理。1.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始合同起始日起),协商解除。2.仲裁见,仲裁其未依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共自无合同之日起,支付给2倍经济补偿金(已支付的部分需要扣除),并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签合同或协商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