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大学毕时,许多学生都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户口一般都迁回原籍,找到了工作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地,你愿意把户口迁回原籍的话,可到你毕业时,发迁移证的派出所换一张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注明你的家乡蓟县。
经查天津市户籍审批政策规定中“毕业两年之内回津落户”内容为:
一、受理条件: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毕业当年7月1日至近近后年7月1日,落户为学校集体户的)回入学前原户口迁出地或家庭现户口地落户的。
二、审批程序:经派出所民警或分局户政大厅当场办理在原户口迁出地或家庭现户口地直接登记户口。
三、申请人须出具的证件证明: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教委编号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4、本人身份证、同意落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住所和同意落户证明);
6、入学前原户口地迁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