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的经济学说是什么?

2024-11-24 0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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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亚当斯密提出了他的论断: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都会“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达到并非出于其本意的目的”。他的经济学理论正是以这种基本观点为基础而对经济过程作出分析的。

1、在微观经济学方面,斯密的价值论把劳动看成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并且把每一种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视为是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

并以此为基础,通过考察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关系。分析了竞争约束个人自利行为的作用形式和价格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运动过程。

他的分配理论分析了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决定.并考察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2、在宏观方面,斯密所关心的是经济增长的性质和动态变化过程,他分析得出了“市场机制本身驱使近代社会的经济不断发展”的结论。

按照他的分析,这部分地方归因于市场机制本身。因为,市场在鼓励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自然地触发出他们的勤劳、节俭品质和创造精神,并通过竞争的力量,引导人们把其资源投向生产率最高的经济领域,从而促成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基本的力量,那就是以劳动分工为主要基础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本积累所推动的生产性就业人数的增加。因此,他一方面详细分析了分工如何导致劳动者技能的提高、时间的节约和技术进步,并进而考察分工发展的条件,提出“分工受市场规模限制”的论点。

扩展资料:

1、分工理论

亚当斯密认为,分工的起源是由人的才能具有自然差异,那是起因于人类独有的交换与易货倾向,交换及易货系属私利行为,其利益决定于分工,假定个人乐于专业化及提高生产力,

经由剩余产品之交换行为,促使个人增加财富,此等过程将扩大社会生产,促进社会繁荣,并达私利与公益之调和。      

2、货币理论

货币的首要功能是流通手段,持有人持有货币是为了购买其它物品。当物物交换发展到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后,商品的价值就用货币来衡量。这时,便产生了货币的另一功能-价值尺度。亚当斯密也谈到货币的储藏功能、支付功能。

3、价值论

提及价值问题,亚当斯密指出,价值涵盖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前者表示特定财货之效用,后者表示拥有此一财货取另一财货的购买力。进一步指出,具有最大使用价值之财货,往往不具交换价值,水及钻石是其著名的例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亚当·斯密

回答2: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说:自由经济社会的资源,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
所支配。有时也会将invisible hand 译为【黑手】。在自由经济里,黑手在冥冥中指引资源的流向。
正义是社会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自由市场并不是无政府,看不见的手所隐喻的自然自由体系,是要在正义概念的前题下的合作与竞争,也就是说,自由市场交换是在特定条件与制度文化框架下,个人自由选择,意图之外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在此,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透过游戏规则的制定,获得完满的解决。
我在网路上看到这篇文章对於亚当斯密说的"看不见的手"有这麼丰富完整的分析
觉得很棒!篇幅有点长,但是大家可以看看!

亚当史密斯的「看不见的手」究竟意所何指?
"What did Smith mean by the invisible hand?",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0, 108(3):441-65.
芝加哥大学William D. Grampp著 袁大羽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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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若回归到亚当史密斯的本意,会发觉「看不见的手」并不是能解决某个问题,就可以推及於所有问题的万灵丹,也不是现在人们赋予它的各种意涵中的任何一种。它单纯是指商人因为有足够的诱因而将资金留在国内,导致国内资本财的增加与国防力量的加强;此二者皆非商人的本意,但对社会大众都有利。史密斯的解说,显示他的修辞扭曲了他的经济学,混淆了他对自由贸易的论点,他也藉此操弄事实,并且玩弄别人的想法。

我们如果给古典经济学配上歌曲背景,歌曲的名称当然是「最初的五个字」,也就是「看不见的手」。歌曲的开始应该由单人清唱,以符合这五个字最初的单纯本质;歌曲的结尾应该由众人各唱各的调,以反映这五个字后来被诠释成各式各样相互矛盾的主张。

这五个字是史密斯所写过的文字中最为人熟知者,尤其对那些读过关於史密斯的著作,远超过读史密斯原著的人而言,肯定是熟悉得无以复加。如果我们按照「看不见的手」受到世人嘱目的程度,来衡量其重要性,那麼它的确很重要。但是备受舆论重视,不一定表示它真的很重要。

在我看来,「看不见的手」的重要性不如它的趣味性。首先,它是史密斯对自由贸易整体主张的一部分,它在好几处地方是机敏的论述,有几次显得狡猾,还有时候似是而非;整体看来,史密斯选择的这个名称,既可以代表后来人们误以为真的观念,也可以代表他原本希望他们能够持守的真理。简言之,就此论点而言,史密斯既是艺术家也是教授。其次,「看不见的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已经成为经济政策论战中的辩论工具,常常被用来斥责某些人对价格机能的认知视野狭隘。第三,史密斯对这项观念的论述中,少有或甚至於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后人对「看不见的手」的种种诠释。这就又提供一个例子,说明伟人的文字在读者眼中可能代表不同的意义,甚至被曲解成连本人都不认识的意义。

我说「看不见的手」的重要性不如它的趣味性,是因为它在《国富论》中既非主角,也无特殊地位。它只是跟史密斯对国内资本的一些想法有关,这些想法诚然重要,但并不会因「看不见的手」之起落而消长。「看不见的手」也跟史密斯的经济政策重要主张有关:国防性比财富重要。但是,同样地,这项主张并非建立在「看不见的手」的观念上,没有它也没关系。
诚然,多数人(并非全部)是引用《国富论》中的想法来诠释「看不见的手」,但是史密斯当初在说明「看不见的手」时,并未用到他们所引用的想法(只有一个例外)。

史密斯说了什麼,有那麼大的关系吗?理当如此。如果「看不见的手」的本意被人误解,那麼这些误解史密斯本意的主张,也可能同样地会被别人误解。例如,我们如果把「看不见的手」诠释为价格机能(其实它不是),可能会使人忽视史密斯对价格机能的许多保留意见;也可能会使人忽视他所谓的「单纯的自然自由体系」(simple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观点。这个观点其实既不单纯,也缺乏系统,更不是能适用於所有的市场。我们稍后会细数史密斯所主张的几项干预行动,希望能使那些动辄引用史密斯的话来支持市场经济的人,停下来冷静地想一想。他们其实可以找到比「看不见的手」更好的论点,来支持市场经济说。但是这并不表示,反对市场经济的人可以就此以为史密斯站在他们这边。史密斯所提出的这些干预行动,只能算是市场经济的例外状态,并不能构成有系统、有说服力的理论来反对市场经济。市场干预措施只有在某些例外情况下才适用,例如在1815年到1846年间,关於英国谷物法案的长期大辩论中,保护主义者就引用史密斯的话,主张当进口货物与国产品竞争,而且国产品在国内要纳税时,政府就应当对进口货物课征关税。结果保护主义者失败,法案被撤销。你能说这是自由贸易的胜利吗?你能说这是自由贸易论者的挫败吗?

我想提出一套说法,来厘清史密斯或任何人对「看不见的手」的主张。首先是要区别:
(a) 史密斯实际上说了些什麼?
(b) 他的话有什麼涵意?
(c)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合理地推论出什麼?
(d)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猜测出什麼意思?
(e) 他当初的真意可能是什麼?
(f) 我们会把他的话认定成什麼意思?

第二步是要尽可能地贴近(a)与(b)。要记得(c)的重点在於「合理地」,只有当(a) (b) (c)都走不通时才去尝试(d),或者根本不要去碰它。至於(e)和(f),把它们留给那些(如George Stigler所说的)用想像力来研究经济思想史的人吧。

上述步骤是沿著一条又直又窄的道路前进,这条道路通往一个目的崇高、简洁宏伟的大原则:「要就把它搞清楚,不然就别碰它」。或许这个大原则是完美主义,就算这篇论文再怎样努力也无法达到那种境界。不理会这个大原则的人会说:「请容我告退,名人所说的名言,往往被用来表达与他的本意完全不同的东西。」确实如此。然而,读者若能因为下面这段话而有所警惕,那麼这篇论文仍有其意义:「其实史密斯没有说过市场需要引导,也不太相信市场需要引导。既然如此,各位请想一想,看不见的手(套用史密斯的用语)要如何引导市场?」

在《国富论》中,史密斯使用「看不见的手」来描述某种特殊的条件,说那个条件在竞争市场的交易中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那个条件是:某个人在以某种方式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同时产生对每个人(包括自己)都有利的益处。如果某位商人在国内或国外投资的利润相当,则他可能因为投资国内较为安妥而选择国内,从而加强了国防的力量;由於他增加了国内的资本(这是军事力量的来源之一),这对每位国民(包括该商人)都有益处。我在第二节会详细说明史密斯对「看不见的手」的诠释,也会以长篇幅引用他的原文。

史密斯在《道德情操论》(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中也提到「看不见的手」,但意义不同,在《论天文学》(Essay on Astronomy)中也有,意义又异於前者。后面的这个意义,在《论物理学》(Essay on Physics)中重现,不过他称之为「看不见的物」(the invisible beings)。第三节说明与《国富论》中意义不同的「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物」。《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不太受人注意,虽然那本书的读者都是认真聪明的人,但《道德情操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那两本论文裏所提到的「看不见的手」和「看不见的物」,更是鲜为人知。但是《国富论》裏的「看不见的手」就不同了,它受到世人充分或甚至过度的注意,单就我所知道就有九种诠释(当然不止)。我本来还有第十种,想称之为我的诠释,但是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相信自1776年以来,这种观点未曾被人用来诠释过「看不见的手」。

第一节
关於另外那九种诠释。
1. 最常见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市场的一种特徵或性质,可以使每个人的自利行为,除了促成自己的好处,也造就其他人的利益。「其他人」可以是社会、公众、每个人、别人、或仅指另一个人。这种诠释背后隐含的意义是:史密斯相信若人人追求自利,并透过市场来从事经济活动,那麼这样的社会必然是互利、繁荣、和谐的(Cropsey 1979, p. 173; Sugden 1986, p.2)。

史密斯从未说过足以支持此种诠释及其隐含意义的话。他在描述「看不见的手」的那一章内,确实说过人们在追求自利时,可能会增加国家的财富,从而加强国防力量,这是对人人都有益的事。然而他在同一章也说,(1)利己之举只有在竞争市场的条件下,才能增加国家的财富;(2)如果新增的财富留在国内,公共的利益才会增加。

这两项条件不一定会存在。更何况史密斯还指出,人的行为不一定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们可能搞不清楚什麼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例如他们在应该节省开支时却没有这麼做)。即使他们知道利益之所在,也不一定知道如何有效地运用它(例如对某项事业太过乐观)。他们甚至可能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例如耽於逸乐而误了正事)。(《国富论》页346,123,907)

总之,史密斯从未说过人们在追求利己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引导到利己利人的状态。然而,许多人都认为他说过这种话,其中不乏地位崇高之士。《新Palgrave经济学辞典》(The New Palgrave Dictionary of Economics)的主编,曾经搜集关於「看不见的手」的文章并集结成名为《看不见的手》的书。他们在导论(Eatwell, Milgate, and Newman 1989, p. xi)说(加引号者是引用史密斯的话):

史密斯虽然只提过两次「看不见的手」,他却已将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比喻带进经济学的语言裏。史密斯当初赋予这句话的意义,至今大致上相同。也就是说,每个人在谋求利己的同时,会「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促成某种非他本意的结果。」(《国富论》卷4篇2)这个结果就是「大众的利益」。

请读者将这段话与我在第二节内所引用史密斯的原文相对照。

Palgrave的那本名为《看不见的手》的书,也收录了《新Palgrave经济学辞典》裏讨论「看不见的手」的那篇文章(Vaugham 1987)。那篇文章对「看不见的手」之解释(就是本文所说的第3种诠释),既不同於该书序文的解释(就是本文所说的第1种诠释),也不同於史密斯自己的解释,更不同於该辞典在介绍史密斯时,对「看不见的手」的说明(就是本文所说的第2种诠释)(Skinner 1987, 4:365)。

2. 第二种诠释也同样常见,但比第一种精致许多。这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就是价格机能,是一种可以将各类市场集结起来,构成全面性合谐(或一般均衡)的力量,也能引导经济朝向国家财富极大化的方向发展(Grampp 1948, p. 334; Gordon 1968, 8:548; Hahn 1982; Coase 1994, pp. 82-3)。

史密斯是说过(《国富论》页26-7),当买卖双方只谋求自身的利益时,会以双方都满意的条件完成交易。这当然意味著均衡状态。但是财富就会因此而臻於最大化吗?那是另一个问题。如果买卖双方在竞争市场进行交换,那麼答案是肯定的,否则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买卖双方的自利行为,确实会引导市场价格机能,但是这并不足以证明此种行为符合「大众的利益」。对此,史密斯在(好几百页之后)讨论「看不见的手」时,指出「大众的利益」就是国家的财富增加。不过,史密斯的这一项主张「双方自愿进行的交易,将产生令彼此满意的结果」,确实暗示市场有自我导引的功能。关於这项暗示,史密斯在解释市场价格如何自行调整到自然(长期均衡)价位的过程时,把它明白地说了出来。这进一步又暗示著,市场并不需要劳烦政府来控制。关於这项进一步的暗示,史密斯在解释用法律来对付垄断和独占,终将徒劳或产生反效果时,把它明白地说了出来(《国富论》页74,532-4)。

然而,史密斯对价格机能的想法(他都解释得很明确),却与「看不见的手」毫无关系。「看不见的手」指的是,商人在谋求自利的同时,发现把资金留在国内有利可图,结果使得国家保卫国民(包括那位商人)的力量增强。这跟价格机能的导引功能不同。价格机能指的是,一个人若想要某样东西,必需支付对方所要求的代价。众人的这类行为,不知不觉中促成资源的最适配置或产出的最适分配,这就是福利经济学的第一基本定理:如果所有的个人与厂商都是价格的接受者,则竞争均衡必然是「巴瑞图的最适状态」(Pareto optimal)。有学者说这个定理可以回溯到「看不见的手」(Feldman 1987, 4:889),其实并非如此,不过它确实可追溯到史密斯对市场的其他看法。

3.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譬喻」,用来说明「个别的行为在无意识之下,所带来有益的社会秩序」。这和本文第2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乃是价格机能)相近,但又不完全一致。因为第3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还代表社会秩序可以经由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而浮现;也就是说,每个人的作为虽然独立於他人,而且也无意图与他人建立关系,将它将产生并形成某种对每个人都有益的社会秩序。
史密斯对经济的看法,与Ludwig von Mises及海耶克等新奥地利学派学者的见解,有何差异或相似处?这是个有趣的问题。我们若深入探讨,可能会发现史密斯对「单纯的自然自由体系」(simple system of natural liberty)的忠诚度,还不及新奥地利学派。不论如何,探讨的结果都无法将「看不见的手」与奥地利学派学者的看法连结起来。在他们看来,市场之所以产生,是缘起於众人各自的独立行为,也是无意向与无预期之下的结果。没错,「看不见的手」的确会带来非意向性的结果,但并不是有益的社会秩序。「看不见的手」的好处是在於促进国防。「看不见的手」所带来的这项利益虽然重要,但其复杂性与规模,都比不上社会秩序或「看不见的手」所隐含的价格机能。

在「新厂商理论」中,第2种诠释和第3种诠释一齐出现。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对「看不见的手」的误解,会导致对史密斯其他观念的误解,同时也会误解不少对市场的见解。「新厂商理论」的主旨是市场并非万能。如果市场是万能的话,那根本就不需要有厂商了,但事实上是有厂商存在。新厂商理论指称,史密斯未能认清厂商与市场的权限应有所区隔,说他相信市场万能(Williamson 1994)。其实史密斯并非如此,我们只要仔细念他的书就会清楚这一点。实际上,他认为市场所能做的事,还比不上「新厂商理论」所宣称的。

4. 接下来,有人强烈、清楚、坚定、毫不迟疑地说,「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竞争。既然如此,那麼「看不见的手」一定是好的,因为竞争是好的。市场竞争驱使人们(实际上是胁迫他们)善用所拥有的资源与所得,从而促进公共利益。他们认为这一点「无可置疑」(Rosenberg 1979, p. 24)。

其实史密斯没有说过「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竞争,也没有这样暗示过。他是说过市场竞争是良好管理的朋友、独占是节俭的仇敌、节俭是使资本财增加的直接原因(《国富论》页163-4, 337, 612)。但是他不曾在描述「看不见的手」时提到这些事情;也不曾说在每种竞争的市场裏,都有「看不见的手」;更不曾说在每种自利动机的行为裏,都有「看不见的手」。只有当情境诱引商人把资金留在国内时,「看不见的手」才对商人有引导作用。此外,史密斯相信市场竞争固然有很多用处,但并非万能,例如它不能提供国家安全。他说:「国防…远比富裕重要。」这才是千真万确的事(《国富论》页464-5)。

5. 还有一种诠释虽有其见地,但就观念上或语言学的层次而言,都远比不上前面几种,它认为「看不见的手」就是交换行为裏的相互利益(Knight 1947, p. 377)。

这种观点有其根据。史密斯确曾说过,交换行为会产生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在他之前也有人这样写过,其中包括西塞罗(Cicero。史密斯可能从西塞罗学到分工的益处,以及民生福利等观念。Cicero 44 BC, ii, 3, 4; North 1691, p. 13;《国富论》页26-7)。但是这些作者并没有将这种利益归功於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史密斯亦是如此,他认为这只是寻常的智慧而已:人人都知道屠夫与面包师傅,并非出於慈悲才提供生活必需品给他们。这种智慧并不会因为有「看不见的手」就消失了,史密斯也没有用它来解释「看不见的手」。

6. 近年来有一种新看法,认为「看不见的手」完全不是一种有益的力量,对史密斯而言,它不具有任何正面的意含。「看不见的手」可能只是个笑话。

这种诠释很不寻常,因为它是以史密斯那三本提到「看不见的手」的著作为根据,同时也说这三本书对「看不见的手」的定义是一致的。就《论天文学》而言,这种诠释肯定是正确的,因为史密斯在那本书中对「看不见的手」持批判态度。但是对《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就不能这麼说了。史密斯在书中虽然把「看不见的手」用在他所不赞同的行为上,但是其结果却是改善了该项行为。进一步说,这两本书中「看不见的手」的意义,都不同於《国富论》裏所指涉的意思,二者又彼此互不相同。所以就算这两本书中的「看不见的手」不具意义,我们也不能就此推论《国富论》的「看不见的手」也不具意义,毕竟「看不见的手」(跟其所源出的自利行为一样)在《国富论》中是有正面意含的。

7. 最近还有一种源自「演化心理学」(Cosmides and Tooby 1994)的新看法,认为「看不见的手」是人们藉以学习得到知识、技巧与习惯的过程。经由这些知识、技巧与习惯的引导来从事买卖交易,结果可以使个人的财富极大化,国家的财富亦可能如此。
这种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有益的,也认为史密斯就是这麼说的。他还说自利的行为可能会有效率,并且符合大众利益。他还说「带来如此多优点的」分工(division of labor),「系随著人们对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相互交易的倾向(propensity),而逐渐演化出来的」(《国富论》页25)。这些说法都与这种诠释一致。但是史密斯也说过,这种倾向或许是人类的天赋,也有可能是推理能力的产物,这就暗示它不是演化过程的结果。

更足以用来反驳这种诠释的,是史密斯从未说过「看不见的手」是演化过程的结果,他也没有说过任何足以引申出此种诠释的话。这并不是否认市场的运作不会随著时间演化,其实市场会演化得更有效率,资源会使用得更有生产力,所得的消费会更有效果。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它们与《国富论》(或史密斯著作中的)「看不见的手」毫无关系。

8. 还有一种比较抽象的诠释,认为「看不见的手」是经济行为及所有行为的主要推力、无所不知的监工、最终极的原因。这三项形容在观念上各不相同,但在此被视为相同的意义,来表示「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超越人类意志的有益慈善力量,是自然秩序中一种天佑力量(Viner 1927, p. 207; 1968, 14:324, Spiegel 1979; Eversky 1993)。

这种诠释有些类似《道德情操论》中对「看不见的手」的解释。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种诠释用在《国富论》,否则就得暂时抛弃理性,或是忽略Jacob Viner所说的:这两本书之间有「情节重大且无法弥补的歧异」。《国富论》与这种(第8种)诠释都认为,「看不见的手」会导致有利的结果,可是「看不见的手」只有在某些情境下才能如此。我们若说《国富论》的「看不见的手」,就是第8种诠释所说的天佑力量,那就必须假设:(1)这种天佑力量使人追求自利(或许和沿街叫卖、物物交换的倾向同样都是来自天赋);(2)自利的行为都是有益的。史密斯在写《国富论》时若采纳第一种假设,那我们现在看不出来。至於第二种假设,我们很清楚他没有,因为他讨论过利己行为与非利己行为,未必符合大众利益。我在第三节中,会比较「看不见的手」在《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中的重大差异。

9. 第9种诠释最为有趣(Persky 1989),它主张「看不见的手」是一种藉著阻挠资金外流而促进国家安全的力量。它之所以有趣是因为:
(i) 它一开始就引用史密斯在《国富论》中讨论「看不见的手」的语句;
(ii) 它认为「看不见的手」的具体用途,是在减少资金外流;
(iii) 它认为财富在国内或国外的配置,会与国内的就业和产出相关,这是史密斯很看重的一点。这件事因为有很重要的影响,我将在本文的第2节说明;
(iv) 它认为史密斯之所以要谈「看不见的手」,是为了要回答当时反对自由贸易的声浪;
(v) 最后,它把「看不见的手」称为象徵(simile),而非隐喻(metaphor)。
虽然有上述优点,但这种诠释并不完整。它只提到「看不见的手」与产业、就业的关系,未能说明与「安全」的关系。这是否由投资在国内可以提高就业,所以比投资於国外更有优点?史密斯是这麼认为。但这是否代表国内的就业是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而其他目标都次之?很难这麼说,因为史密斯是在鼓吹自由贸易的那一章内这麼说的。那麼他所说的「安全」是什麼意思?可能的答案是:由於资金留在国内要比在国外安全,所以成为国家可用来保卫国民的资源。我在第2节会进一步说明。

总之,「看不见的手」曾经被诠释为:(1)使得利已行为同时造福其他人的一种力量,(2)价格机能,(3)「个人行为会对社会带来非本意的有益结果」这种观念的代言者,(4)市场竞争,(5)交换行为裏的相互利益,(6)一场笑话,(7)一种演化的过程,(8)一种天佑力量,(9)克制资金外流的力量。

第二节
现在从几个方向来看亚当斯密自己对「看不见的手」的「诠释」:(1)《国富论》如何解释「看不见的手」,(2)《国富论》如何解释「个人自利行为对国家财富与国防的影响」,(3)「看不见的手」与「个人自利行为对国富与国防的影响」之间的关系。

《国富论》全书中,只有第四卷(政治经济制度)的第二章(对国内能生产的货物应否限制其自国外之进口)论
及「看不见的手」。「看不见的手」必须在「个人的某类利益,与大众的不同类但又相容的利益,幸运地相一致」这种特殊条件下,才能成立(但是这项特殊条件未必成立)。商人从事交易来增加财富,这当然符合他的利益;这笔交易并不会减少其他人的财富,反而很可能会增加之,这是对他人有利的事。如果商人把新增的财富留在国内,这是对大家都有利的事(包括该商人在内)。大家的利益之所以会增加,是因为国内的财富可以用来保卫国家。该商人透过谋求自己的某类利益,同时也促进了每个人(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另一类利益;他原先并无此意,也不知道有此贡献。

用现代的经济学术语来说,国防是一种公共财,国内资金存量的多寡会影响它的强弱。有些交易可以增加国内资金存量,产生有利的外部效果,从而促进此种公共财的实际或潜在数量。从事这类交易的人,既无意於促进国防,也不知道有此贡献,但是他们终究有此贡献。他们的行为显示,对某人在某方面有利之事,可以在另一方面对众人有利。「看不见的手」就是在此情况下运作的利己行为,私人的交易行为在此情况下,能够产生正面的外部效果,从而扩增公众利益。

这项诠释包含亚当斯密的四个想法:(1)国防是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不宜单用财富增加之多寡来衡量经济政策;(2)财富是国家所倚赖的国防资源之一(其他尚包括人力、其技能及其斗志)。财富存放在国内,比存放在国外安全,对国防也比较有贡献;(3) 个人的进取行为,唯有在竞争的状态下,才有可能促进国防;(4)个人在竞争的状态下进行利己行为时,既无意於促进众人的利益,也不知道有此贡献。
以下说明有哪些证据可以解释亚当斯密对上述四点的想法。

1. 他清楚地表示,国防应该是经济政策的目标。他说政府应该藉由关税保护、管制、甚至奖励等手段,来鼓励民间制造国防必需品,例如火药与船帆。他还说政府应该用关税保护,与其他可以降低外国船队竞争力的手段,来加强商船队的规模。他对「航海法」的支持,清楚地表明了他的主张。他承认该法案降低了效率,从而使国家的财富达不到原本可能的水准,但是他说这是历来的法案中最明智者,因为「国防…远比富裕重要。」(《国富论》页463,523,464-5)。

2. 亚当斯密认为国防有赖於国家的财富,他说「枪炮的费用昂贵,最能付得起的国家占明显的优势」(页708)。这些话出现在第五卷第一章,该章讨论政府的三大功能:国防、司法、公共工程(他对国防的讨论远超过其他两项)。他在该处以及它处所说的话,在在显示他对军事史的深厚知识,加上他对军事、军人和斗志的高度兴趣,使得他的举动好像是一位非常认真、斗志高昂的军事将领,这是从《亚当斯密的生平》(Ross 1995,页316-7)得到的印象,虽然书中没有明言此意。他最担忧的事情之一,就是基层军人缺乏斗志,以及中阶军人的斗志未达应有的水准。他主张二者应各依适当的方法训练,以习得适切的勇气与斗志(《国富论》页787-8)。

亚当斯密在讨论「看不见的手」时,特别强调存放在国内的财富,有别於国内外的总财富,因为他相信国防主要依赖国内的财富存量。客观的读者此时会(正确地)认为,自由贸易本来就意味著资金的自由移动,以及资金的部分出口,所以亚当斯密认为资金出口有害之说,实乃无稽之谈。「看不见的手」会把资金留在国内,这就是它的益处,也是亚当斯密唯一明白指出的益处。他从未说「看不见的手」有其他益处。他说某个人若投资在国内的、竞争性的、且最有利的生意,而非投资在国外,则此人「在此处,如同在其他几处一般,会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著,去促成一种非其本意的目标。」(页456)

亚当斯密说「其他几处」有何用意?是说除了投资於国内竞争的生意外,还有其他的交易也可以增加国内的财富、促进国防?或是说投资在国内,除了能够促进国防,还会促进其他的目的,

回答3:

经济学界三位大佬:亚当斯密、马克思、凯恩斯

1、亚当斯密认为:资本主义拥有绝对的优势性,主要表现在完全竞争市场的自我调节,致使每个人的效用最大化,就是大家说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由此产生了《微观经济学》。

2、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剥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由此论证,资本主义必将为社会主义所取代。由此产生了《政治经济学》。

3、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也不是那么不堪一击,通过宏观政策的制定还是可以发展资本主义的。由此产生了《宏观经济学》。

回答4:

自由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即市场。他的学说对后来西方经济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回答5:

自由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