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行起诉

2024-11-30 07: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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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与他恋爱时就知道他喜爱杯中之物,当时我认为男人喝点酒只要不过量并非什么坏事,可是婚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喝酒是会误事的。他嗜酒成性常常饮酒过度,记得去年冬天,有一次他去外面喝完酒在回家的路上由于严重的酒后超速驾驶,骑着摩托车撞到了马路边牙上,当时他就昏倒在地,整个摩托车都报废了。幸好有一个路过的好心人拨打了120,才救了他一命。不仅如此,他喝醉后还耍酒疯动手打人甚至破坏家庭用品。有一次在家里给他妈妈过60岁生日,我们邀请了他的姐姐、姐夫,还邀请了他的两个朋友来。席间大家谈笑风生,快快乐乐给他妈妈祝寿,看到老人开心的样子,我也很欣慰。谁知,酒过三巡他就把持不住了,开始说他姐夫如何不好没本事,姐姐过得不幸福等等,并且问他姐夫“你什么时候才能发大财,让我姐姐也过几天有钱的日子?”姐夫是个普通工人,老实本分,但是,在这么多人面前被小舅子这么说面子很不好受。每个人都是有其自尊心何况姐夫也是堂堂四十几岁的男子汉,于是姐夫站起来拍着桌子说:“我是没钱,你有什么可牛的,你有能耐这么多年也没见你帮助过你姐姐一分钱!”争吵期间随后两个人就动手厮打,好好的一个生日被他给弄得一塌糊涂。而且,他平时在家里只要是喝了酒就经常骂我,如果我还嘴肯定遭受一顿毒打。为了这个家,我曾苦口婆心地劝他不要喝酒了,他竟然说酒就是他的命,不让他喝酒就是想要他的命。面对这样嗜酒成性的人真是无药可治了,我已心灰意冷。   一个月前,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其离婚,理由是他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家庭安宁,破坏正常生活秩序。在法庭上,我离婚态度坚决,而他不同意既道歉又认错,并保证今后戒酒不再打人。法官见他有悔改诚意就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可是在判决书送达的当天晚上,他认为没有离婚是他赢了官司,就又端起酒杯,把在法庭上所讲的话忘得一干二净。我指责他口是心非并且抢他手中的酒杯,他火冒三丈,拿起酒瓶扬言要砸死我,吓得我跑回娘家躲避度日。一个星期后,他组织了4个酒肉朋友醉醺醺地闯进我娘家,强行要带我回家跟他过日子,因为我的不同意两人就发生争执。他借助酒性对我和母亲大打出手,致使我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母亲身上有两处明伤,若不是“110”警察及时赶来制止难保不出人命。我和母亲住院共花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万余元。鉴于这种情况,我继续请求解除与丈夫的婚姻关系,可是他却说判决不准离婚不到半年,原告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请问他这种说法有无法依据? 郭女士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可参考适之。   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期间,你丈夫又醉酒并继续对你殴打,说明他知错不改,你应及时向法院反映这一新情况并可依法提出上诉请求改判离婚。   本人认为你丈夫所说判决不到半年,原告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是他对有关法律规定一知半解所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判决不准离婚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中的所谓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遇有一方对其有危机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严重情况和理由。夫妻关系毕竟不同于财产关系,它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而感情又会不断变化的,因此在6个月内如果出现了新情况、或者原告有了新理由,不受再行起诉6个月的时间限制。   你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文书送达之当天晚上,又喝酒并威胁说要砸死你,由于你及时采取躲避措施才免遭此难。事隔不久,他又组织他人殴打你们母女,致使你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你母亲身体两处明伤,这足以证明你们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此种情况应当视为法律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你可以不受“6个月后方可起诉”的时间限制,亦可待一审判决生效后再行起诉请求尽快判决离婚。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