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为什么出现差异,这种差异能否消除

2024-12-22 16:06: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原则和会计核算方法算出来的当期经营成果
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的规定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所得税的计税所得额,两者必定会出现差异,差异又分为永久性和暂时性的差异,
永久性差异是无法消除的,比如福利费支出按工资总额的14%扣除,超出的不得扣除
暂时性的是可以以后纳税年度转回,暂时性差异又分为可抵扣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比如开办费摊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提资产减值等
2.根据新准则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同一控制下合并:投资方按被投资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属于权益法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投资方按购买的成本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差额,正差为商誉,负差作为收益.
以上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在有些方面已经超越了,比如企业合并分为同一和非同一,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不得随意转回等

回答2:

1.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不能消除。例如被税务局罚款的支出按照会计制度可以列入营业支出,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需要全额调增。
2.企业合并有两种方法:分别是权益法和购买法。
谁告诉你我国使用购买法,而不使用权益结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2006)
(财会[2006]3号)仍然保留了权益结合法,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适用购买法,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权益结合法。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3:

同意第一个回答。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很多地方存在差异:如招待费、宣传费等期间费用方面都有不同,他有一个税前扣除限额,根据销售收入计提的。企业合并的方法根据不同情况下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这个没错,并没有规定只有购买法。专业问题最好多参考些资料。